工 作 制 度
方城县统计局
2012年
目 录
一、工作目标、奖惩制度及基础规范化建设 负责人:刘锻岩
二、统计服务、调研分析及微机管理制度 负责人:王建彪
三、乡镇规范化建设及培训制度 负责人:李国文
四、人事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统计法制建设
廉政建设、学习及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负责人:常文华
五、产业集聚区相关事务 工业 负责人:徐玉建
六、招商引资 负责人:孙继红
常文华
七、党总支:纪检组长 常文华 纪检(监察) 办公室
组织委员 刘锻岩 组织 政法 商 贸
宣传委员 王建彪 宣传 综合 计算机
统战委员 李国文 统战 调查队
一、工作目标及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工业强县、人才兴县、开放带动”战略的实施,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统计职能的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统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必须强化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务实、求真、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同时也为了考核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起到职责明确,奖勤罚懒,创一流工作业绩。根据工作需要,特制订本工作责任制及奖惩细则。
(一)、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及报表程序,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2、建立健全数据评估制度,保证上报数据质量。涉及报表上的数据,专业人员要把好关,注意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涉及全县的数据,上报前,必须经过评估,局长把关,使之更加符合实际。
3、搞好专业间的数据衔接工作,各专业间直接相关数据,或间接相关数据一定要衔接好,避免因数据衔接不好,而顾此失彼。
4、搞好分析研究,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要从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按照报表要求做到分析定性准确、观点明确、建议合理。
5、强化政务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6、及时向县主要领导提供月度或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7、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各专业都要站在全县的高度来搞好经济目标运行的监控工作。
8、完善数据资料管理,增强保密意识。所有数据未公开的不得向外提供,已公开的向外提供时,应有局长的批条。
9、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统计知识更新越来越快,同时所需专业知识也越来越多。所有统计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人员职责
1、局长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及全局同志形成战斗和工作堡垒;组织协调全局按时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工作任务;监控全县经济目标运行情况,创一流工作业绩;廉政、勤政和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2、副局长(副主任科员)职责:
实行“一岗双责制”即:协助局长搞好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完成所分管线的各项工作任务。廉洁奉公和分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
(1)带领、管理、教育所分管线的工作人员、创一流工作业绩。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3)完成局长或班子交办的其它任务。
3、纪检组长职责
负责全局的行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协助局长搞好全面工作。
(1)带领、管理、教育所分管线的工作人员、创一流工作业绩。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3)完成书记(局长)或班子交办的其它任务。
3、股长(队长、主任)及专业人员职责
(1)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和上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流程组织搞好本股、室、队及本专业的数据搜集、整理、汇总、评估、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局长汇报各项数据。
(3)搞好本股、室、队的业务培训工作。
(4)搞好本股、室、队的档案材料搜集、整理、归案、上交等工作。
(5)搞好分析,当好参谋。
(6)监控本股、室、队目标及涉及全县目标的运行情况。
(7)服从领导,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8)廉政勤政、团结协作,完成本股、室、队及自己的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4、财务人员职责
(1)遵守财务制度,按照工作需要,管好财、理好财,并监督执行各项财务计划。
(2)必须及时通报财务收支情况。
(3)制订财务计划,及时完成各项财务报表。
(4)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廉洁奉公。
(5)根据要求及时清结各项往来费用。
《三》、奖惩制度
第一条:荣誉奖励
一、局获得县级先进单位,每人奖500元、100分,市级及以上按200元50分递增。
二、县级先进专业,奖100元、50分,市级及以上按100元20分递增。
三、县级表彰的个人,每次奖励50元、20分,市级及以上按50元10分递增。
四、同一项奖励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加。
第二条:分析调研报告和信息工作奖惩
一、统计分析调研报告
1、全局各股、队(不含办公室)每年任务4篇(以统计内参、建议或两办简报类刊物上发表为准),超额按20元20分/篇奖励;未完成任务按10元10分/篇处罚。
2、统计分析调研报告被县、市、省、国家级刊物采用,分别按20元20分/篇、30元30分/篇、50元50分/篇、80元80分/篇奖励。被网页采用的主网按同级50%、专业网按30%奖励。
3、统计分析调研报告被新闻媒体采用的,按同等稿酬和10分/篇奖励(以稿费通知单为依据,无稿费通知单仅给予分值奖励)。
4、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经县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的,按50元50分/篇奖励。
5、“精品”调研分析报告地评选和奖励按下列规定执行:(1)“精品”调研分析报告分一、二、三等,各等次的评选篇数分别不超过1、2、3篇,奖励标准分别是240元、80分;160元、50分和80元、25分。(2)评选条件:一等精品分析报告必须是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评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统计分析报告;二等精品分析报告必须是得到市级以上领导的批示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统计分析报告;三等精品分析报告必须是得到县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统计分析报告。(3)以上评选条件必须是经县局呈报、参评取得的;所说的“刊物”不包括各级的“网页”,网页采用不是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信息奖惩
1、各股、队每年在县级统计网主页、政府网主页、统计系统刊物和政府刊物上发表信息任务12篇(办公室全年20篇)。超额完成任务按5元3分/篇奖励;未完成任务按5元3分/篇处罚。
2、县级以上统计网主页、政府网主页和刊物采用的,或引起较大正面反响的,按县级标准的30%递增奖励。
3、在非主页的专业网站发表采用的,不作为任务基数,按2元1分/篇奖励。
三、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和信息发表前必须报局长认定审核,未经认定审核擅自发表的,不在奖励范围。同时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相同文稿按发表的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算。
五、荣誉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准,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的篇幅必须在1000字以上(以发表件为准),信息字数不限。
第三条:考勤奖惩
一、实行上班签到制,不允许代签。对没有迟到、早退、旷工、脱岗、请假记录的人员,每月奖20元、10分。考勤表必须由值班人员交局长,有局长签字认定并及时上交。
二、请假以请假条为准,事前请假。
三、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者按3元3分/次处罚。
四、旷工按20元20分/天处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 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及超假期不续假缺勤视为旷工;
2、 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
3、 单位有重要事务需处理时早退视为旷工。
五、规定的休假天数不影响全勤,请假时间冲减应休假时间。超出休假时间超标准的请假按10元10分/天处罚。
六、签到严禁代签,对查证属实的代签现象,对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分别按10元10分/人次处罚。
七、带班领导不认真履行查岗职责者,按10元10分/次处罚。
第四条:学习培训奖惩
一、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或正规培训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统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者,报销所交学费的50%,获得国家承认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初级奖100元,中级奖200元,高级奖300元。
二、通过自学和工作实践成为统计业务能手者,标准是:精通三个以上专业、会微机、会写调查分析,微机专业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和全局同志认可者,奖励获得者100元、80分。
三、在统计培训和统计办证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奖分20分。其他按比例奖罚。
四、政治、业务学习考试不及格者,除限期补考外,每人每次罚5~10元、10~20分。
第五条: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奖惩
一、执法队每年必须对各股室队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缺一次按执法队人均5元5分进行处罚。
二、各股、室、队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间要求,经市局验收合格股室(专业)按100元100分/专业奖励,优秀者按200元200分/专业奖励;经县局检查合格者按50元50分/专业奖励,优秀者按100元100分/专业奖励。
第六条 招商引资奖
对按时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者,每年拿出1万元奖励(含招商杂项开支),重点项目按上级奖励数额执行;分数按年终个人考评总分的30 %奖励;超额完成任务者按超额分数的5倍奖励。
第七条:其它奖励
一、积极提供工作合理化建议者(以文字为准,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凡被局领导班子采纳者,每条奖励提供者5元、10分。
二、敢于同违反统计法规和其他违法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表现者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除上报有关部门表彰外,另奖励50元、50分。
三、讲究社会公德,经常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群众称赞,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其材料在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奖励30元、30分。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经局班子研究每次奖励10元5分。
五、管线领导奖励:原则上按分管股、室、队的平均数奖励,局长为管线领导的平均数。
六、以上未包含的应奖项目,由局班子研究确定。
第八条:违纪处罚
一、各股室队每季度制定工作计划,于当季1日前报局长审定,每少一季对股室给予5元5分/次处罚。
二、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打牌、玩游戏等,每次罚参与者3~5元、10~15分。
三、发现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者,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扣发当月和下月工资金额的三分之一,并罚50~70分。
四、开会、学习和组织其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3~5元、10~15分,迟到30分钟者每人每次罚3~5元、5~10分。
五、各类上报数据,因工作不力,迟报一次罚5~7元、10分,缺报一次罚15~20元,15~20分,以市局通报为准。
六、未经领导审核擅自上报数据者除责任自负外,每次对当事人罚15 ~20元、20~30分。
七、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数据者,每次罚提供者8元、20~3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处理。
八、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上级领导和领导部门批评者,每次罚责任人和当事人10~15元、20~30分。
九、值日期间不履行职责者,每次每人罚10元10分。
十、因酗酒闹事、误事,工作造成损失,影响个人和统计局形象者,每人每次罚款20~30元、30~50分。
十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机关和其他工作场所发生吵闹、打架、辱骂和其它影响团结、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不良行为,对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20~30元,30~50分。
十二、凡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规定者,按《河南省计生条例》和《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并罚50~100元、50~100分。
十三、因责任心不强,个人失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50%经济损失。
十四、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者,或对领导安排的任务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者,经班子研究上报,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以上惩处,在划清责任的前提下,对负主要责任(不包括已有内容)的领导给予相应处罚。
十六、其它处罚(以上条款未包含),经领导班子研究,另行处理。
第九条:考核与落实
一、局成立奖惩考评小组(另文下发),具体负责落实本规则的奖惩条款。考评小组依照本规则主动拿出奖惩意见,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兑现。
二、考评小组奖罚:考评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评每个股、室、队及每位同志的工作实绩,全局同志有权监督考评小组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除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外,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取消直接责任人的考评小组成员资格。认真履行职责,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奖金奖分和罚款罚分实行一月一小结,年终兑现。
四、奖罚分数实行分别累计,各记各帐,互不相抵。
五、年度评先和其他评先,根据先进名额,原则上按个人累计总分高低择优选取。
六、罚分达到80分者批评教育,达到150分者通报警告;超过200分者,每分加罚0.5元;超过300分者,取消评先资格;超过400分(含400分)视为年终考核不合格工作人员,连续两年为不合格工作人员者,或当年对全局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以离岗停薪处理。
七、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对每人的奖罚情况,由考核小组负责公开公布,实行群众监督。
八、本规则考核以日历年度为时间单位,每年的奖惩情况存档备用。
九、奖励和惩罚条款由考评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即可负责认定,并做到及时发现、考核、记录,及时拿出考评意见。
十、对于应该惩罚的人员,主动认错者从轻处罚,拒不认错或被他人检举者从重处罚。
十一、本规定未列明的其他奖惩,可提出考核建议,由考评小组审定。
第十条:附则
一、奖励经费支出列入局经费。
二、本规则由本局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三、过去有关规章制度凡与本规则不一致者,一律按本规则为准。
四、本规则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二、统计执法和名录库管理
(一)、搞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工作者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用法的意识。
(二)、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统计单位名录库,要按照制度的要求对全县统计调查单位进行认真清查审核,及时补充完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
(三)、全局所有人员要和有关单位密切协作,按照专业要求,搞好新建及漏报单位的稽查工作。
(四)、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工作秩序。
(五)、拓宽统计执法渠道,欢迎社会各界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违纪案、事件。
(六)、对统计直报单位上报资料,实行严格审核、签收制度。
(七)、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限期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三、调研分析制度
(一)、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选定2~3个课题,由分管领导挂帅进行调研。
(二)、开发利用所掌握的统计信息,充分开发统计资料。
(三)、做到数出带分析。
(四)、每个专业一年至少拿出一篇有深度、有广度,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分析报告。
(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一年拿出一篇分析。
(六)、加大统计信息、政务信息上报力度,每个专业出数据时,都要拿出一条信息。
(七)、拓宽统计信息服务渠道,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既服务好上级又要服务好群众。
四、统计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所有统计调查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尚未取得《统计人员上岗证》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和准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按上级要求,报名时间为全年。
(三)、培训内容:
1、统计基础知识。包括《统计学原理》、《会计基础知识》。
2、统计实务。包括专业统计和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
3、统计法规。包括《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4、计算机培训。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以及原理等。
5、上级要求的其他培训内容。
(四)、组织形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
(五)、培训措施:
1、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统计人员上岗合格证》。
2、对不参加培训直接报表的单位,依照《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各专业按照名录库法人单位数,按时间要求组织培训,完成任务好的经研究给予适当奖励,如完不成任务,将适当给予处罚。
五、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
1、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每个同志一年内都要通读领会2~3篇政治理论方面的文章,并写出心得体会。
3、理论联系实际,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提高每个同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有关政策。
5、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学习。
(二)业务学习
1、鼓励支持全系统参加统计业务学习。
2、各专业之间相互学习。
3、系统地学习整个统计业务知识。
4、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实践着手,按照新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6、以自学为主,采取阶段性辅导和相互交流等方式。
(三)学习效果
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试,对成绩合格者年终总评另奖20分(其中政治10分,业务10分)。
六、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政务公开
1、所有政务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公开。
2、人员变动和使用要广泛征求意见。
3、财务重大开支,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原则上每半年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一次通报。
4、有关全局和同志们利益的事情,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领导班子例会(局长办公会,局长扩大办公会,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
1、坚持周一例会制度。
2、坚持会前选准议题,会上充分讨论。
3、坚持民主集中制,畅所欲言,对形成的决议,无条件执行。
4、班子成员事前要做充分准备,议事时,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5、班子研究的议题和结果,不准私自透露。
6、实行事前请假制度,不得无故缺席。
(三)、财务管理
1、全局每个同志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事、节约开支。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反对铺张浪费,保持廉洁奉公。
2、实行三(四)支笔(财务、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制度,一切开支由主管局长予审后,报批,经办人员签字,财务审核有效的方可报销,原则上所有开支随支随报,需要记帐的,如:招待费、会议费、打印、复印材料、印刷资料等,必须在有关原始单据上局长或主管局长签字,方为有效。
3、需要购置办公用品或其它支出,办公室(微机室、车辆)及财务人员必须首先造出计划,经同意后方可购置开支。需要政府采购的,必须经政府采购。其它应及时结清的费用,如电话费、电费等应及时结清,否则所交的滞纳金等额外费用由财务人员负担。
4、招待上级和外来客人,限定陪客人数,按照标准进行安排。
5、正常工作加班,不享受加班补助,确需加班的经主管局长同意,可按每人每餐20元报销,超标准、超人员自负。乡镇报表确因工作需要就餐,要经主管局长同意,按每人每餐20元核销,本局人员只报本专业人员就餐费用。以上就餐费用不记帐,并一餐一结,节约归已。
6、经批准后的因公出差,按规定只报销长途交通费和补助餐费,不报销如:出租车费、市内公交车费等其它费用,未办好的,不报补办费用。
7、每星期一为集中报销日,无特殊理由,必须每周一报销,并要注明报销的理由,超过一周者,不予报销。
8、按有关规定,禁止私人借款,除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一次性借本人当月工资二分之一的现金,三个月不还者。逐月扣除,扣完为止,未还完前不允许重新借款。
9、对各办公室的桌椅、柜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要爱护公物,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
10、低值易耗品,常用办公用品,要加倍爱护,精打细算。
11、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严禁私人用电话,若真正有急事,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但要控制在5分钟之内,公用电话可打可不打的不打,并取消长话。
12、凡本局工作所需要的报表、台帐、书籍等,确需购买、印刷的,各专业应及时报批,不得擅自作主,否则费用自理。要下发的报表、台帐、书籍、刊物等,应收费的由各专业及时和有关单位结清,并报财务人员,过期不结,视为违纪,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13、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其它开支。
(四)、车辆管理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使用,既保证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又要本着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做到合理使用车辆。
1、局办公室负责抓好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和有关制度的落实,如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等,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执行任务。
2、一般正常工作不使用车辆,特殊工作因公用车,一律事先申报 (特殊情况例外),否则视为不合理用车,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3、节约用油和经费开支。
4、私事用车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婚丧嫁娶按文件规定执行),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本人负担所需油料费用的三分之一,工资发放时由财务扣除。
5、其它单位因公用车需经局长同意,如局长不在家需经主管政务的副职批准,并由用车单位一切费用。
6、驾驶人员要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保证人员与车辆安全,严禁驾驶人员私自用车或把车辆交他人驾驶,如驾驶人员无违规行为、并且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年终参照市先进专业奖励标准,对驾驶员实行奖励。如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除各项费用自付外,取消当月定补,视情况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用本单位车下乡或出差不再享受交通补助。
8、驾驶员补助每月定补助160元(含洗车费)。
(五)、保密规定
全局干部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秘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8、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物品。
9、不在微机网络、普通电话、传真、电报、普通邮件传递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七、统计管理、服务制度
(一)、所有统计人员,必须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二)、所有统计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纪。
(三)、按《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基层统计人员的变动须报经统计局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必须按照报表制度收集上报数据。
(五)、服务好上级和社会各界,当好参谋,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建议。
(六)、实行首问责任制,要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好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七)、所有统计数据的提供、公布,必须经局长或主管领导同意审核把关,做到数出一门。
(八)、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尤其是涉及商业秘密或家庭单项调查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工作作风要实,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第一关。
八、人事管理制度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使用干部。
(二)、坚持人事工作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四)、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人才。
(五)、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确立全局观念。
(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贤任能。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八)、人员的管理使用,要充分征求意见,个人服从组织。
九、工作纪律
(一)、坚持按时上下班,对出勤情况,实行签到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签到时间30分钟,抽查时间由带班领导决定,抽查结果,张榜公布,并按有关条款处理。
(二)、实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缺岗。
(三)、工作期间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离岗,不能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借故不参加。
(五)、建立集体活动登记制度,定期通报。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形成工作合力。
(七)、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不得参与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十、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规范工作行为。
(三)、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准则。
(四)、树立统计工作的高度责任感,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五)、树立局荣我荣,顾全大局的全局整体意识,牢固树立团结高效、勤奋求实的形象,创一流工作业绩。
(六)、廉政勤政。
(七)、开展文明股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大兴文明之风。
十一、信息化管理制度
1、微机管理人员负责对微机的软硬件进行维护,确保微机正常运行,负责各专业微机应用技术的指导、培训,负责微机室的安全,指导各股、室、队的微机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及时解决各股、室、队在微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局域网的管理、维护,负责网页的制作及发布,保证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2、微机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跟上微机知识更新步伐,同时,要针对全局的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全局的微机应用水平。
3、微机分配到股、室、队,由专业管理使用。各股、室、队不得随意使用其他股、室、队微机,严禁把本专业程序拷在其他股、室、队的机器内,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拷入机器内,对于突击性任务,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协调使用。
4、微机操作人员,负责所分配微机及附属设备的程序、运行、管理、维护工作。微机及附属设备摆放要整洁、安全,注意防尘、防水。微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关掉电源,整理好桌椅。
5、微机管理人员负责县局主页的及时更新工作,确保主页信息更新准确、及时,并指导各股、室、队网页制作。向股、室、队负责本股、室、队网页的制作和发布工作。专业撰写的各种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工作动态等,要及时以html形式上传到局机房微机,并将主要资料加工整理后上传一套。
6、微机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微机网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微机都要设置开机密码,所设密码或变更密码均需到微机室备案。在网上要使用文明用语,不准发布违犯法律及不文明的信息,不得攻击他人的微机和服务器,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防止被攻击。
7、严禁在微机上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聊天等。所有外来盘不得直接上机,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微机管理人员进行查杀病毒,严格禁止外部人员及小孩进入机房。
8、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乱吐,微机人员负责监督机房全面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实行微机故障处理登记制度。微机及设备出现故障,报微机室登记,微机室区别情况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软硬件,否则后果自负。
10、处罚:
(1)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使用,无违规操作,无故障发生的,年终可得基础分100分。
(2)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罚款10元,扣10分。
(3)数据不按时上传,视为迟报,一次罚5~7元,扣10分;缺报一次罚15~20分,扣1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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